乜又係你呀蘋果日報?
都係個句,其實任何有關醫療系統嘅批評我都覺得無咩問題,有問題就傾掂佢,唯一唔可以我亦都睇唔順眼嘅就係老屈。
病人同家屬唔可以咁輕易用醫院餐廳有幾個原因。
一)為左方便,病人家屬希望可以係醫院內買到野食,但係醫護職員都係「受困」係醫院入面,一個鐘頭(甚至更少時間)入面排唔到隊、買唔切飯、或者食唔切,都係完全無辦法。有醫院(例如瑪麗)於是劃出45分鐘嘅職院用餐時間。你以為咁樣係一個雙嬴嘅方法?我唔止一次聽到企係門口嘅職員比病人/家屬問候母親。
二)病人有時候要因應所患嘅病、所需嘅程序、所食嘅藥而需要食特別餐,有時真係連水都唔飲得。醫護人員嘅職責當然係要解釋比病人聽,但家屬知唔知呢?而且見過好多時係個病人自己都記唔清,要求禁食嘅時候會自己批酌情權比自己,「食兩啖包無事嘅」!真係見過好多時因為咁要延遲或者更改醫療程序嘅時間!
就係兩個月前,明報即時新聞出左篇新聞 [1],話「最少五間私家醫院餐廳係無領牌下向非員工出售食物,部份更以名廚推介菜式招徠」,而且「雖張貼告示『只供本院人士使用』等字眼,但仍無阻非職員訪客輕鬆光顧」,點名批評養和、聖保祿、嘉諾撒、香港港安、聖德肋撒五間私院。報導亦指出「按《食物業規例》,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名監禁六個月,另加每日罰款九百元」。
病人同埋家屬要方便,當然最好可以使用醫院內嘅餐廳,「違規向非職員出售食物」都只係打開方便之門,咁大家希望執正黎做,「無牌」嘅餐廳只可以改例禁止非職員進內。我亦都係某醫院餐廳內聽過有家屬要求買午餐,職員講笑咁回覆「唔得架,比人告呀!」。執正黎做,就到另一份報紙出黎話「病人同家屬冇啖好食」。
你以為蘋果唔知咩?報導最後一段都自己講返,話醫管局已經解釋左,亦即係中間嘅無啖好食故事都只係用黎煽情。我當然唔係話係呢樣野上面醫院完全無錯同埋無改善空間,可唔可以有職員時間?可唔可以有餐廳開放比大眾有餐廳留返比職員?呢d野可以傾,但絕對唔係用一個咁煽情嘅手法話醫院病人無陰公、無野好食、要挨餓。
[1] 明報《5私院員工食堂涉無牌招待街客 食環指違法 可罰款判囚》
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…/ar…/20170416/s00002/1492278405031